诸位乡亲贤达:
展信快乐!
金秋九月,硕果飘香,万山红遍,层林尽染。乡音、乡情,千山万水隔不断;友情、亲情,岁月越久情越浓。值此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谨向在外辛勤工作、奋力拼搏的乡亲们致以节日的祝福和诚挚的问候。祝你们万事顺达、阖家欢乐。
白山地处长白山核心区域,素有“长白林海”“立体资源宝库”等美誉,后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白山生态优良,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齐备,是全国首个全幅员森林旅游区、中国十大生态屏障之一,是地球同一纬度原始状况保持最好、生物物种最多的自然生物圈和物种基因库,森林覆盖率高达84.1%,居全国地级城市之首。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的总体安排,在参加了9月4日全省2019年“三支一扶”出征仪式之后,抚松县人社局于9月9日组织召开本地用人单位与2019年“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上岗对接会。
县人社局副局长赵燕在对接会上做了讲话,讲话充分强调了“三支一扶”计划对改善农村知识结构、解决农村地区人才短缺以及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重要作用,并鼓励通过选拔脱颖而出的5名高校毕业生在即将到达的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展示自身才华,趁青春正好努力历练自己,在历练中成长,在尽责中成...
邱贤才,身份证号:232321********5618;电话:133****9911。
2019年6月10日,吉林省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白山市华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劳动者受雇于邱贤才,而公司不拖欠邱贤才工程款。监察员找到邱贤才核实了其拖欠2名劳动者1.66万元劳动报酬的事实,并且证实了公司不拖欠他工程款。2019年6月17日,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邱贤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邱贤才限期整改。
2019年7月4日,劳动者收到劳动报酬,该案件结案。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9年8...
一、永康市前仓宝宇塑料制品厂拖欠劳动报酬案
永康市前仓宝宇塑料制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784MA2FPNCJ58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石雅村77号;法定代表人:陈胜。
2019年4月2日,吉林省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郭某投诉,反映永康市前仓宝宇塑料制品厂在琦祥纸业车间生产颗粒中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永康市前仓宝宇塑料制品厂在2019年2月至3月期间,拖欠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万元。2019年4月16日,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就在办案人员要将...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白山市人社局紧紧围绕省、市普法工作大局,结合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相关工作,积极落实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市人社局不断加强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力量,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扫黑除恶基础知识,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市人社局联合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六部门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检查。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助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
近日,白山市人社局召开了全市人社系统专题视频会议,总结上半年就业创业工作成果,研判当前就业形势,全面推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显津出席会议,副局长吴宏主持。
会上,吴宏传达了全省市州就业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王海英、于瑞武分别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等方面作了专项安排;局长程显津在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市就业创业的形势。
程显津指出,这次会议是市人社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省系列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分析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存在问题,各单位部门要头脑清、...
工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职业或工作,也可能造成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的结果,使劳动者面临职业风险。工伤鉴定可为遭受职业伤害的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为保障工伤致残职工享受我国宪法规定的物质帮助权利和劳动就业的基本权利提供依据。
8月16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到上清矿为通钢集团板石矿业患重病的工伤职工葛崇海提供上门鉴定服务,为工伤职工开设了绿色通道。据悉,板石矿业葛崇海,身患重症已不能行动,市人社局在了解情况后,决定开展上门鉴定服务。上门为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不但解决了劳动者的困难,更增...
2018年11月13日,白山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接到邵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在2018年10月11日16时许在某建筑装潢公司承包的排水泵站升级改造商住楼外墙保温工程作业过程中受伤,经白山市中心医院诊断为拇趾骨折、趾挫伤。
经人社局调查核实,排水泵站外墙保温工程是某建筑装潢公司承包的工程,工伤认定申请人邵某是在从事外墙保温作业期间受到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为邵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用人单位对白山市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不服,向浑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称将从某建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