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白山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半年调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白山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半年调度的通知(特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拟对2020年度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半年调度。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度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调度内容
截止6月30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累计人数、补贴性职业培训人数(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培训人数、家政提升行动培训人数、新增创业培训人数)、新增创业人数、青年见习人数、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享受食药产业一次性初创补贴将于下半年统计考评情况。
三、调度方法
根据《吉林省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吉林省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意见(2020年—2022年)》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县(市、区)自评、市级复评的方法实施,暂不进行实名制统计调查、实地检查和社会评价,含有此项考评内容的考评指标不减分,按所占分值和权重赋分。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次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根据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委托相关业务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二)工作步骤
1.自评(2020年7月14日前)
县(市、区)政府在2020年7月14日前,完成对本地上年度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自评工作,并将就业创业工作总结、自评情况以及相关辅证材料一并报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对照《吉林省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半年调度自评表》(附件3)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4),按照自评报告、自评表和加分(扣分)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5)的顺序排列。
2.复评(2020年7月20日前)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由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县(市、区)自评工作进行复评,审核各类统计材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项统计数据以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数据为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核查自评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调度结果,形成《2020年白山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半年调度报告》。
3.调度结果公布(预计8月上旬)
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中期调度情况通报。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县(市、区),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加快工作进度。
五、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常抓不懈。在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依然严峻的形势下,本次中期调度工作不采取座谈会、实地检查、面对面采访和入户调查等形式。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疫情防范意识,把疫情防控作为常态化工作严防严控,进一步落实好各项防疫政策和措施,做好调度期间及今后的防疫工作。
(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调度对象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调度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自评,按要求填写、上报自评报告、自评表、证明等材料。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堵点难点,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专项督查,积极解决问题,确保稳就业、保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负责调度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遵守相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指标调度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其它调度工作。
附件:
白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