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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8 信息来源:就业促进科 收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合并开展 

  为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合二为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系统提交2025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数据,视为同步提交了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本年度不再单独安排报送2025年年度报告,不参加此次统计工作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视为未提交年度报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已提交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告,据此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上加盖年度报告印章。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实施部门 

  在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本次市场统计工作,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层级,对应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 

  三、统计调查报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8号),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使用新修订报表(国统制〔2025〕10号),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人社统LM1表)、业务情况(人社统LM2表)以及汇总表(人社统LM3表)(附件3)。 

  四、统计调查范围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对象是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乡镇和街道服务平台),及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范围包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和业务情况,即报告期内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等业务情况。 

  结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新修订报表增加集团企业情况、纳税情况等,并更新部分指标名称,如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平台(招聘网站、APP、小程序等)、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等。 

  2025年度统计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项指标均指报告期内总体情况。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填报用户,可通过PC端在浏览器输入问卷链接,或手机二维码扫码进行问卷填报(见附件4)。 

  五、统计调查流程 

  (一)更新调查对象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对调查对象进行新增、修改和删减。各单位结合上年度调查对象样本,做好样本更新维护(见附件5)。新增调查对象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开展业务。 

  (二)组织调查对象填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指导,明确统计要求和纪律,确保属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部参加市场统计。组织调查对象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在线填报。填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月30日。 

  (三)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一审核本辖区内调查对象的填报数据,要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及时退回异常数据,指导正确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初审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月30日,省厅对各地初审合格的数据进行全面复核。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统计工作业务支持,共享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相关情况,就统计结果进行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工作,严格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作纪律要求。动员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切实保障统计质量和效率。 

  (二)分级报送。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需报送其他材料: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附件3LM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附件3LM2);工商执照副本扫描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扫描件、3名以上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及个人参保证明、专职人力资源管理师证明材料(附件2)。 

  市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附件2、附件3LM1、LM2表电子版及PDF格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文件包命名为“机构名称+年度报告材料”,若机构在报告年度内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重要事项变更,需在提交年度报告材料时一并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各县(市、区)负责所属机构相关工作(所属机构详见附件1),各所属机构报送材料同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月10日前将附件3LM3、公示名单(形成PDF并加盖公章)及所属机构附件2(备份版)分别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电子邮箱(jycjk3224081@163.com)。 

  联系人:陈薪宇 

  联系电话:0439-3259575 

  附件:1.202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样本信息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材料说明 

  3.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LM1.2.3) 

  4.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户)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栾子茹)
初审:曹佳鑫    复审:邵胜强    终审: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