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0年至2009年全市职称信息历史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相关企业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4号)精神,结合省人社厅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00年至2009年全市职称信息历史数据上报工作(以下简称职称信息历史数据,不含考试系列取得的职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汇总上报本地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的职称信息历史数据和本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企业人员职称信息历史数据。
(二)各市直部门(单位)负责:汇总上报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职称信息历史数据。
(三)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负责:梳理上报由白山市组建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企业人员职称信息历史数据。
二、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须提供每个人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评审表复印件,以单位为主体按顺序制作成含有名单目录的材料册(每册可含多个人员,同一人员在2000年-2009年取得所有级别职称均需统计)。同时正式行文(红头+盖章)将总结数据梳理情况并按年度附人员名单(每页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详见附件,内含填表说明)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白山市人社局专技科(市政府1011室)。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梳理是职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检验各单位职称评聘工作质量的有利时机。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
(二)真实准确。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在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梳理过程中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务必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部门(单位)梳理本辖区或本部门(单位)现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时要力争做到全覆盖,应报尽报;
(三)责任追究。在数据梳理报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数据质量不高、有重大失误、敷衍了事、影响工作进度等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439-3224056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