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创业创新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的通告
按照吉林省人社、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人社联字〔2017〕456号)的文件精神,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直及浑江区2020年度创业创新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为白山市直、浑江区内依法注册、诚信守法运营的企业、事业或其他法人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创业项目
1.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补助。用于对依法注册的各级政府、域内高校和企业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给予支持。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正在运营,能够发挥带动作用。有明确的创业企业孵化周期,建立相应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功能;
(2)为创业者提供免租或低租金、低费率的创业场所,具备形成企业创办、成长、出园、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实体;
(3)园区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入驻创业企业20户以上,能带动50人以上就业,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保险费并按规定纳税的企业。
2.创业能力提升补助。用于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业师资和高层次人才管理人员国内(外)培训补助(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培训补助的,不重复支持)。
3.创业活动补助。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组织开展的创业创新项目征集与推介、创业宣传、创业竞赛(不含奖励资金)、创业就业大型招聘会等创业活动,视规模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
(二)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用于对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创办的创业实训基地给予支持。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或兼职创办的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引领和带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优先予以支持。申报创业创新实训基地项目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创业培训、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实训场所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2.必须具有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团队、孵化企业等功能。有相应的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实训指导师资队伍;
3.提供相应的实训实践平台,每年培训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或大学生100人以上。
(三)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依法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设立了内部培训机构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及巾帼家政服务机构。申报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2.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
3.有满足教育或培训所需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高等院校高级职称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
4.与5家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5.近几年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够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并在接受各级审计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
三、申报时间
四、申报材料
(一)创业项目
1. 专项转移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 2020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汇总表
3. 2020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申请表
4.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
5.答辩用PPT
以上1—4材料需胶装成册。
(二)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1.专项转移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提纲
3.关于申报XX年度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的请示
4. 答辩用PPT
以上1—3材料需胶装成册。
(三)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1.专项转移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3.涵盖申报要求的基本情况介绍
4.答辩用PPT
以上1—3材料需胶装成册。
五、评审方式
评审分为项目评审和实地踏查两个环节:
(一)项目评审。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企业负责人以PPT的方式,用3-5分钟时间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并接受评审提问。
(二)实地踏查。参评专家到申报单位实地查看,详细了解项目单位建设和孵化工作开展情况。
六、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1012室)
联系人:张洪芝 联系电话:3224081
特此通告
附件1.专项转移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所有申报项目均填报此附件).xls
附件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所有申报项目均填报此附件).doc
附件7.关于申报XX年度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的请示.docx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