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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换发、申领和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17 信息来源: 收藏

 

  按照国家人社部对社会保障卡建设“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实际需求,推进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结合我省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国家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的总要求,落实曹宇光厅长关于“一代社会保障卡全面升级为加载金融功能二代卡”的指示精神,遵循“全面推动,急用为先”的原则,推动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及建设应用,优先保障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医疗,分步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二、任务目标

  2016年底前,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数据采集和制卡,全面启动省级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换领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全覆盖,一代社会保障卡全部升级为加载金融功能的二代卡和双界面的三代卡;新申领人员直接办理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利用一年的过渡期,到2017年12月31日,实现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

  三、实施原则

  遵循“全省统筹,分步实施,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全部覆盖”的原则实施。

  四、领导组织

  成立全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由曹宇光厅长任组长,赵春林副厅长、王喆副厅长任副组长,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厅信息管理中心、各市(州)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员,全面组织领导和推动此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信息管理中心,由厅信息管理中心王瀚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方法

  1.出台方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换发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指导基层推动工作。

  2.宣传动员。省厅指导各地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宣传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的民生服务功能,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为换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市州推动。各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按照省厅的实施方案、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快工作推动。

  4.督导落实。省厅将建立督导制度,定期赴各地督导检查,加强各地区工作落实力度。

  六、工作步骤

  1.重点推进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以省医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换发、申领为重点,优先解决省内异地或跨省就医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有跨省异地用卡需求人员的信息采集和申领、补换工作。同时,按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要求,在12月中旬前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改造及对接。

  2.全面推动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0月):以长春市、吉林市为重点,全面推动全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换发、申领工作。利用一年的过渡期,实现一代社会保障卡的全部升级,到2017年12月31日,停止一代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全覆盖,实现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领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就医、购药和费用结算等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并逐步实现人社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

  3.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省厅将对社会保障卡换发、申领工作进行验收和考评,对工作推动较好的地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利、完成任务不及时的地区通报批评。

  七、任务分工

  省人社厅:负责对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督导各地区工作落实情况,并考评通报。

  各市(州)人社局: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制订专门方案,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放工作的落实;组织本地区一代卡升级工作;积极推动在校学生、农民工、临时务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数据采集;研究好新生儿数据的采集入库工作;推动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卡基层服务窗口建设;搞好本地社会保障卡宣传工作。

  社保经办部门: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实现业务系统与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的对接和信息交互;落实和拓展社会保障卡在养老保险业务领域的应用;指导本系统内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工作;配合社会保障卡采集过程中的数据比对、校验工作。

  医保经办部门: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实现业务系统与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的对接和信息交互;落实和拓展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险业务领域的应用;指导本系统内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工作;配合社会保障卡采集过程中的数据比对、校验工作。

  厅宣传中心:制定社会保障卡的宣传方案,推动社会保障卡宣传工作。

  厅信息管理中心:在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省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方案的制定及落实;负责对各地区社会保障卡采集、应用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负责对全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工作的督导;负责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发行的总体目标的制定;负责协调合作银行落实对基层的资金和设备保障。

  合作银行:配合全省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做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数据采集、发行、激活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卡建设资金;配合人社部门完善社会保障卡基层服务窗口建设;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借助自身网点、资源等优势,配合省人社厅进行宣传,扩大社会保障卡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负责,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科学统筹、积极推进,确保任务完成。

  (二)明确重点,全力推进实施。一代卡要全面升级二代卡,这是厅党组的硬性要求。到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之后,停止一代社会保障卡使用。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停止一代卡申领、换发、补办等业务,新申领、换发、补办社会保障卡的,一律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各地要统一思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建设,落实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换发、申领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卡“一人一卡、全员覆盖”。申请人社部三代卡试点的地区可直接发行带有闪付功能的双界面三代卡,并和“智慧城市”建设有效融合,提高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水平和服务民生能力。

  (三)强化督导,确保任务完成。省厅已将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持卡率纳入对市(州)人民政府的绩效考评,若未如期完成任务将被追责。各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不得在省政府确定的社会保障卡建设资金外,向合作银行额外收取费用,这作为作风建设的政治要求;不得人为干预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过程中联名银行的选择,省厅将根据合作银行网点数量、向地方政府纳税数额度、对本地贷款额占存款的比例、对社会保障卡的投入资金和发卡数量的比例等指标,制定社会保障卡联名银行选定的指导标准,指导并规范各地社会保障卡联名银行的选择,对违反省厅指导标准、人为影响或行政干预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的地区,省厅将对上传数据不予接收、不予确认、不予制卡,并结合社会保障卡的绩效考评进行通报考核。人社部门和其他相关配合部门落实不力的,省厅将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保障卡的便捷性,提高百姓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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