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26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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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二)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帮助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组织失业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
(三)鼓励并组织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负责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
(四)根据办学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
(五)负责全市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工作;
(六)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现状及分布情况进行调查的工作:
(八)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人:薛文涛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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