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信息来源:劳动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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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以下工程项目的相关单位及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白山市平阳路排水工程,铁南新城、烟草商住楼工程,金地小区工程,浑江区城南小学综合楼及门卫室工程,兆丰家园1、2号楼工程,南山东平台煤矿棚户区二期工程,十八中学综合楼工程,城区供水工程,年产5万吨金属镁项目,城西排水泵站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城市排水泵站升级改造商住楼工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浑江发电公司改造项目,白山市长辉石油公司三工地加油站工程,佳兴综合楼工程,浑江区鹏翔加油站项目,华春综合楼项目,白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汽车实训中心工程,永盛佳居一期工程,白山市水韵文化健身广场综合楼工程,白山市鑫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工程,白山市浑江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咨询电话:0439-3356002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苗鑫洋)
初审:耿艳庆 复审:于春清 终审:王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