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白山市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生活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局机关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留白回白来白就业创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生活和住房补贴政策。为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4、2025年度与白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地给予生活和住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住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补贴申请和发放
(一)申请:企业在每年11月底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生活和住房补贴申请(附件1)和个人承诺书(附件3),由企业对申请人信息汇总后,向所在地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附件2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审核:就业服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于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将汇总情况报人社局联审工作组;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人社局联审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于次年2月底前确定审核结果。
(三)公示:审核结果在政府网站或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就业服务局在生活住房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
(四)发放:各级财政部门按人社部门审核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组织发放。
三、申请材料
(一)《白山市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生活和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白山市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生活和住房补贴汇总表》;
(三)申请生活和住房补贴个人承诺书;
(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申请人银行卡工资流水及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七)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一份。
以上相关表格或承诺书样本可到白山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留白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生活和住房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管理。人社部门要设立高校毕业生生活和住房补贴发放联审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资格及企业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相关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生活住房补贴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所在企业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初审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范围。白山市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生活和住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发放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4个月内执行(签订合同不足1个月,补贴发放从下月起执行),2024年5月1日之前补贴资金不予补发。享受补贴期间,申请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中断的,补贴自行终止。其他未尽事宜由白山市人社局、白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施行中,如遇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规、政策不符事项,按新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白山市就业服务局再就业服务科: 0439-3323241
浑江区就业服务局就业指导科: 0439-3554477
江源区就业服务局就业失业管理科:0439-3723009
临江市就业服务局失业职工管理科:0439-5238477
长白县就业服务局就业失业管理科:0439-8220833
抚松县就业服务局失业就业科: 0439-6582638
靖宇县就业服务局办公室: 0439-7234059
附件: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山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