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关于开展全省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白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下简称三级岗位)评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加快推进全市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结合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开展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评条件
市直单位(部门)申评人员现聘在四级岗位,受聘四级岗位满3年,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2年;县(市、区)及以下单位(部门)申评人员现聘在四级岗位,受聘四级岗位满2年,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1年。申评人员须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并符合申报岗位的业绩成果条件(详见附件6)。
对符合二级岗位直评评审条件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其他规定条件限制,从三级岗位或四级岗位直报申评二级岗位。
二、申报范围及名额
白山市事业单位法定在编在岗且符合申评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系列除外),申报业绩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部门可向市人社局推荐1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三级岗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依据本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自主确定推荐数额,受理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材料,择优确定推荐竞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推荐上报程序。
(三)主管单位审定。市直各单位(部门)、各县(市、区)统筹开展所属区域(单位)内的推荐工作,须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审定确认。各县(市、区)推荐的人选须报所属政府同意后,以各县(市、区)人社局名义上报。
四、报送材料
(一)推荐报告。须正式行文报送。
(二)《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各3份(A4纸)。
(三)《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各2份(A3纸)以及《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1份,附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册。申报人员须印装《申报材料册》一式5份,内附职称证、身份证、岗位聘任文件及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写目录和页码,不得超过15页,每个证明件须加盖公章),附报PDF格式电子版。
(五)三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部门须在2022年10月1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9-3224056。
2.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周密组织,严格标准,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优中选优。
3.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须对所有推荐人选出具纪检监察部门证明材料,正在组织处理期内或由纪检监察部门明确限制申报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对违规推荐、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一经核实,一律不予受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