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高剑飞同志追记功的决定
自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以来,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情系群众、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高剑飞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高剑飞,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2020年3月任抚松县沿江乡楞场村扶贫第一书记。2022年5月7日晚8时高剑飞同志与村书记和两名包村干部研究农忙时节为村民做核酸事宜,晚9时左右高剑飞同志感觉胸闷,服用速效救心丸后未见好转,随即送往医院。在送医途中突发心肌梗塞,抽搐失去意识,晚23时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3岁。该同志自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以来,始终奋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他带领村民大力发展地瓜种植产业,帮助村民每亩地平均增收2000元;他积极对上争取资金139万元,用于改善村基础设施建设;他在村里组织开展“积分超市”活动,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价值5440元的兑换用品,给楞场村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持续动力。
高剑飞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我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经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给予高剑飞同志追记功奖励。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向高剑飞同志学习,学习他严于律己、对党忠诚的宝贵品质,学习他甘于奉献、恪尽职守的责任担当,学习他舍身忘我、无私无畏的爱民情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胸怀大局,奋发有为,为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