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高剑飞同志追记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0 信息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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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剑飞,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2020年3月任抚松县沿江乡楞场村扶贫第一书记。
高剑飞同志自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以来,始终奋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2022年5月7日晚,高剑飞同志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3岁。
高剑飞同志是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优秀代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有关规定,经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拟给予高剑飞同志追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5日。
对高剑飞同志记功奖励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工作日通过电话、信件向我们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766号 )
邮编:134300
电话:0439—3255855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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