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高剑飞同志追记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0 信息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收藏

 

   高剑飞,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2020年3月任抚松县沿江乡楞场村扶贫第一书记。

  高剑飞同志自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以来,始终奋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2022年5月7日晚,高剑飞同志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3岁。 

  高剑飞同志是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优秀代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有关规定,经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拟给予高剑飞同志追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5日。 

  对高剑飞同志记功奖励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工作日通过电话、信件向我们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766号 ) 

  邮编:134300 

  电话:0439—3255855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永生)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