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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海丰建筑有限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信息来源: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收藏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1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市建筑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14]2号)文件规定,现对已经受理吉林省海丰建筑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山市隆府大厦(万达广场)装修工程 

  二、公示单位:吉林省海丰建筑有限公司 

  公示有效期为30日  

  请在此项目施工的广大劳动者在公示有效期内,对该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检举、举报,预期未接到检举举报,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返还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联系电话: 3356110;3235997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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