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查处沈阳隆达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发布时间:2021-03-18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与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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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查处沈阳隆达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沈阳隆达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11129695C;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迎路18号;法定代表人:包洪丰。
2020年12月3日,临江市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沈阳隆达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沈阳隆达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临江市六道沟镇、苇沙河镇锅炉脱硫土建工程中,拖欠刘忠波等6人工资,共计3.965万元。2020年12月28日,临江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限期(3个工作日)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2021年2月5日,该公司通过现金发放形式将拖欠的工人工资全部发放完毕。
(责任编辑:政策法规与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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