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3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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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1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市建筑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14〕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单位)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决定对以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缴存单位:白山市凯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凯厦三期B区
返还金额:6万元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2日-8月11日(1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内,有以上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线索的,可向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 3356110 3237993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7月 22 日
(责任编辑: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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