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山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省人社厅2017年职称评聘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2017年白山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7年职称评聘相关政策依据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2017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的安排意见》(吉人社办字〔2017〕50号)、《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规范(试行)》(吉人社办字〔2017〕51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吉人社办字〔2016〕44号)、《关于加强全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吉人社办字〔2016〕45号)文件要求执行。本意见未重复明确或调整相关的政策和工作,依据以往规定执行。
各种文件请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jl.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一栏查阅。也可订购《劳动保障世界》杂志,关注“劳动保障世界”微信公众号。白山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可到“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hrss.cbs.gov.cn/)查阅。
二、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和申报地点
10月9日至10月12日,申报人员整理材料,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职称评审申请。
10月12日至10月18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建立相应的考评推荐机构,考评机构参与主体由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管理干部和本专业同行专家等方面组成。其中,本单位领导应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履岗尽责情况进行考评;人事管理干部应对申报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齐备、有效、真实、准确;本专业同行专家应对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进行评价;纪检干部要对整个考评过程进行监督。经集体研究,择优推荐后,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人员的职业道德测评、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再由推荐单位上报。
白山域内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所在地域进行注册、申报。
从10月12日开始,在软件上线后,由人社部门授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主管部门、各单位相应的网络管理员权限和密码。各有关单位对参评人员的网络申报材料和原件材料层层审核后,按照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审核。
审核地点:白山市浑江区红旗大街129号,市中心血站5楼。
三、2017白山地区评聘权限及评审范围
2017年,省人社厅建立职称评审年度授权机制,对全省各级职称评委会评审权限重新界定和设置。我们将按省厅的要求报请评委会评审权限,待省厅批复后,及时在网上公布评审权限范围。
四、受理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要求
1、学历、聘期等具体条件如下:
(1)正高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且符合副高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
(2)副高级职称: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获得大学专科学历20年以上、获得中专学历25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5年,且符合中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
(3)中级职称: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5年以上、获得大学专科学历7年以上、获得中专学历15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初级职称满4年,且符合初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对在乡镇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5)年的本(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破格参评相应系列中级职称(国家规定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和中小学系列除外)。
(4)初级职称:国家考试制度以外的专业采取认定办法。本科1年、专科3年、中专5年,符合岗位条件,从事本专业,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填写《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直接核准认定。不符合岗位条件,延长一年后予以认定。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1)正高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且符合副高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
(2)副高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受聘本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4年,且符合中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5年,且符合中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大学专科毕业14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7年,且符合中级岗位聘任年限要求。
学历、任职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县(市)区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以上。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2、试行职称申报成果“代表作”制度。职称评价将重点体现在职称论文、科研项目成果以及发明专利或具有权威部门认定的独创性业绩等方面。在坚持规定评审条件的基础上,逐步淡化论文和科研成果数量,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
3、暂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作统一要求。确有需求的行业和单位,可自行研究制定考试考核方式,纳入本行业或单位职称评审的考核体系。对已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各单位可视情况制定优先条件或加分标准。
4、实行同级改职审评制。对转任现岗满1年且具有本岗位相应业绩成果的人员,实行职称同级改职审评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5、对“高精尖缺”人才、成果转化、离职创业以及基层一线贡献突出人才,省派援外人才,机关调转和部队转业人员,城镇化特色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完成省级以上重大科研资助项目或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和博士后等特殊人才,实行职称专门评聘机制。
初级申报需提供《初级认定表》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或聘用合同(企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学历原件、复印件,学历二维码查询(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行文汇总上报,且《初级认定表》和《初级汇总表》附电子版。今年初级申报与中高级申报一并申报,取得资格时间是2017年1月1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认定表》)从网络软件上直接打印,一式一份,须用标准A4纸正反面打印制作,不可改变纸张大小和表格样式,左侧粘贴办证照片。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A3纸,正高30份、高级25份、中级20份,表头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998年以后毕业,应在“学
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学历信息,查询信息应具有二维码学籍备案表,且在六个月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提供省教育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1998年以前毕业提供证明学历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证书和著作、论文作品原件
及复印件。论文期刊须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验,打印网页加盖公章,同时,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对个人姓名、单位和论文信息进行检索,在检索页上加盖公章后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5.民营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需提供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评委会所需相关材料。
6.申报专业所在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请随时关注与自己申报专业评委会所在厅局的网站,查询其具体要求。
(三)申报其它要求
1.实行“一体化”网络申报机制。借助信息化技术优势,启动运行“吉林省职称评审工作软件”,在评聘分开系列中全面推行网络申报、审核一体化工作机制。
2.实行“一站地”服务机制。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标准的原则,集中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实现职称申报“一站地”服务常态化。
3.实行“AB”角交叉审核机制。采取关口前移、复核前置、交叉监督的方式,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受理的材料进行交叉复审,确保材料审核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4.实行全员答辩考核机制。以探索推行“盲评初审、答辩复审、机评终审和现场公布结果”相结合的职称评审机制为重点,先行启动运行“全员答辩考核”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机制。加强与清华大学等科研机构大数据信息合作,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审核力度,采取网络核查、数据检索、综合评估等方式,坚决抵制和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6.根据省厅申报评审工作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2017年我市继续施行申报评审工作承诺保证书制度。要求在申报材料的同时,提交《2017年白山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承诺保证书》,否则不予受理。样本在市人社局网站上下载,每人一份,每份都由申报人员、单位经办人员、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人事干部的亲笔签名,层层履行责任,扎实推进诚信体系。
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后,统一行文报送人社部门复审,同时报送《2017年正常申报 XXX 系列 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分系列填报,附电子文档。
7.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今年集中受理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统一行文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任何材料。在相关企业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能在兼职或服务单位进行申报评审,必须在本单位申报评审。
8.对破格人员申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科技成果奖项,不具备破格条件的人员不得申报。县属事业单位工作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
9.2017年,继续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人员职称专门认定。对高层次人才、机关调转人员、部队转业干部等三类人员的认定,执行《吉林省高层次人才机关调转人员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申报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执行《吉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正高级经济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吉林省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条件》。
10.评审费收取标准: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200元,破格每人加收100元。
五、工作及纪律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完善职称申评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实行“一票否决”,立档备案,严肃追责。
信访举报需签署实名和详细联系方式,不签署实名和详细联系方式的一律不予受理。信访举报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明确反映责任主体,对无理取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全市通报批评,取消三年申报资格,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五年直至终身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