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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白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信息来源: 收藏

 

白山人社字〔20174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企业,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吉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若干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523号)、省人社厅《关于推进地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艺高超劳动者在带徒传技、技艺传承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职工和技工院校师生努力学习知识、刻苦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在我市创建白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拟评选产生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师徒工作间,现就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2、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工作室(工作间)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地、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企业管理规范,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能够带动就业、创业。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条件。

凡在我市境内工作(居住),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勤俭节约、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评选:

1、具有国家高级职业技师资格,获得吉林省千名首席技师或者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

2、总结出独特的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对工艺生产领域具有变革性作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市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的。

4、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技能人才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5、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的。

(三)师徒工作间师傅的条件。

凡在我市境内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评选:

1、具有国家职业技师资格及以上,获得吉林省千名首席技师或者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

2、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的。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或者在区域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4、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问题。

5、总结出先进教学法,在生产实习教学中成效明显,或所带学生、徒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二、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1、推荐名额。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个工作室或工作间。

2、申报、评选程序。按照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3、评审办法。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候选人进行复审评选,择优确定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后予以确定。

  三、申报材料

1、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办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工作间职业(工种)、工作室和工作间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和师傅简介、工作室和工作间计划、目标任务等。

3、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所依托的企业(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室和工作间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技能大师领办人和师傅的身份证,县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荣誉证书及能证明师傅在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四、支持政策

对经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分别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注:某一领办人或师傅,已获得市级奖励的,如在本年度再次获得省级奖励的,其只享受高级别奖励)。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技术技能创新研发、技能大师和师傅带徒津贴等费用。行业、企业要为工作室和工作间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与此同时,工作室和工作间建设单位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项目资金管理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企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评选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评选工作,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2、本通知的电子文稿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lbs.lss.gov.cn/)公布,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3、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企业,有关用人单位于6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白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邢锦鹏

电话:0439-3251575       传真:0439-3259575

  

附件:白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申报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518

 

 

 

 

 

 

 

 

 

 

 

 

 

附件

 

 

 

白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申报表

 

 

 

申报单位                            

工作室(间)(工种)                

领办人姓名                          

领办人职业技能等级                 

工作室(间)名称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负责人

 

办公电话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传真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户名及资金账号

 

师傅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从事职业(工种)

 

职业技能等级

 

工作间人员情况

 

联系电话

 

工作间地点

 

工作间面积

 

工作间基本设施

 

工作间实训设备

 

工作业绩、县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此次评选活动有关)荣誉、专利情况及能证明领办人在技术创新方面实力证明材料等情况。

(可另附页说明,证书复印件装订另报)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企业、单位推荐意 见

 

 

                

                                           

签字盖章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白山市高技能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意 见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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