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人社函字〔2017〕2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爱岗敬业、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厅拟开展“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工作。现将《2017年“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尚绪更
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606室
邮政编码:130022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爱岗敬业、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拟开展“吉林技能名师”评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职业道德,注重工作业绩,注重倾斜一线,注重群众公认,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同时兼顾区域与学校均衡,择优选先。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拟评选“吉林技能名师”20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全省不超过5名。各市(州)、各省直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每校2—3名推荐,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名、一线教师1—2名。没有符合条件人员可以不推荐。
(二)奖励办法。对于“吉林技能名师”获得者,省人社厅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2000元,并可破格申报认定技工院校教师系列相应级别职称。
三、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敬业爱生,在培育技能人才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或省级、市级人社部门表彰。
(2)坚守教学一线,确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学年,教学质量评价连续5年位于全校教师前5名,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奖励,如优质课、精品课、专业骨干教师、教学带头人等。
(3)专业技能水平较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人指导学生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国家级前20名。
(4)中华、省级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省级技术能手,享受国家或省、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教学研究与改革能力较强。在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过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过教材。
(6)教学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了解技工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趋势,近五年有企业实践经历,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并取得明显效益。根据实际,科学选用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特有的教学风格,能熟练运用一体化教学。
(7)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熟悉技工教育工作,有不少于5年的技工教育一线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讲授过不少于2门的专业课程,所在学校招生办学情况较好,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第1至6条为一线教师条件,其中1、2、3条为必备条件,第4、5、6条具备一条即可。第7条为行政管理人员条件。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步骤。省直院校可直接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市(州)、县(市)所属技工院校向市州级人社部门申报,经市(州)人社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2.申报资料。市州人社局、省直院校推荐函1份,并附《“吉林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证明材料册各1份。证明材料册应附500字个人简要事迹材料, 5分钟以内MP4格式的个人事迹视频光碟,候选人工作年限、所在院校注册学生数以及职业资格等级、主要荣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
3.评审命名。实行省、市(州)两级评选制。市(州)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吉林技能名师”候选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省直院校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对经省级评选并公示无异议的“吉林技能名师”由省厅予以命名并奖励。
四、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3至4月)。制定下发《“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工作。
(二)评选推荐阶段(4月至8月)。各地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省厅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命名表彰阶段(8—9月)。制定下发关于“吉林技能名师”入选情况的通报,命名20名“吉林技能名师”。拟于教师节前夕,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命名奖励。
五、组织机构
为做好“吉林技能名师”的评选工作,省厅成立“吉林技能名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各市(州)、各省直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各院校要舍得投入,制作高质量的候选人视频短片,并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要将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要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
附件:1.“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吉林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曹宇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姬国海 省人社厅副厅长
成 员:何树峰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雷云峰 省人社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 弘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白世龙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
张福新 省人社厅审计监督处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何树峰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成 员:于晓帆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研员
尚绪更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主任科员
张 宇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主任科员
附件2
编号
“吉林技能名师”候选人
推 荐 表
候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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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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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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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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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注意事项
1.本表填写内容应经学校人事组织审核认可。
2.表格需用A4纸单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清晰。
3.此表需候选人所在单位加盖骑缝章。
4.请勿填写封面右上角编号一栏。
5.表格封面岗位性质一栏填写行政管理人员或一线教师。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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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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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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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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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技工教育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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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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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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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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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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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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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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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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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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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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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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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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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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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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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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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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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技能大奖或 |
技术能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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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特殊 |
津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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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指导学生职业 |
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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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新 |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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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等其他 |
突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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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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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
(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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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 |
推 荐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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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社部门 |
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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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家评审 |
委员会意见 |
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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