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白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服务创新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推动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技能质量型转变,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帮扶措施精准到位,确保不因失业返贫。2022年,农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万人;重点群体培训2500人;创建省、市、县返乡创业基地13个;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21年。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进农村就业统计信息工作。做实数据统计。发挥乡镇、村人社基层平台和乡村振兴平台作用,开展农村劳动力及脱贫人口就业调查统计,做到就业状态、就业创业地域、就业培训意愿、技能水平、务工收入等信息精准。做实数据维护。加强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管理维护,乡镇按月更新,市县(市、区)定期抽检,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做实统计分析。加强农村劳动力统计分析工作,市县(市、区)每半年进行一次就业形势分析,科学研判就业形势,为上级决策提供基础依据。
(二)推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多渠道促进就业。开展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活动,采取现代农业产业稳定一批、发展新业态培育一批、开发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吸纳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等形式扩大就业。多形式助推就业。拓展“春风行动”“农闲务工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载体形式,充分利用春节后、春耕后、秋收后三个外出务工高峰时节,组织农村劳动力和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掀起就业增收热潮。多层级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推进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联盟建设,强化返乡创业培训,力争每名有培训意愿的待创业和已创业人员都能得到1次创业培训。
(三)推进组织化、品牌化就业。发挥劳务品牌作用。开展劳务品牌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品牌带动能力。落实劳务品牌实施方案,规范劳务品牌发展,推动劳务品牌政策落实,创建劳务品牌培育基地和龙头企业,开展劳务品牌研讨评审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劳务品牌“两赛、两会”,探索打造技能型、高品质、文化旅游类劳务品牌。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和“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培育壮大当地特色劳务品牌。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加强与乡村振兴帮扶村驻村工作队对接,结合“春风行动”,根据农村劳动力及脱贫人口就业、培训需求,开展“3个1”活动,即举办1次面向帮扶村的专场招聘会、开展1次“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下乡活动、组织1次送人到企活动。
(四)推进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根据培训意愿,分类实施,培训后及时跟进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实施农村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培训计划。分解落实指标任务,指导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顶岗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提高带动致富能力,培树一批靠技能就业、靠技能致富的先进典型。
(五)推进就业帮扶载体建设。提升载体功能。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就业帮扶载体作用,打造集工作车间、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场所等功能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提升载体规模。支持创建新的就业帮扶载体,在确保原有帮扶车间稳定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至少新增一个就业帮扶车间。
(六)推进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提高就业帮扶精准度。完善易地搬迁人口就业清单,开展未就业人员就业需求调查,进行“一对一”帮扶,确保搬迁家庭劳动力至少有1人就业。提高技能就业水平。将易地搬迁人口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众培训计划,根据本人培训意愿,实施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落实补贴性政策。
(七)推进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保持规模稳定。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围绕公共设施维护、村级公共服务等领域,合理开发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实施托底安置,保持岗位规模不低于去年。保持待遇相近。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共商机制,保持同一区域内类似岗位间聘任标准、待遇保障水平等基本统一。保持规范管理。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用工管理,避免福利化倾向。
(八)推进帮扶机制完善健全。健全就业动态监测机制。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就业援助预案,储备一批就业岗位,确保失业后尽快就业。健全精准帮扶机制。掌握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意愿、就业状况,对有就业需求人员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岗位推介服务;对有意愿自主创业人员,及时提供创业项目和创业指导服务。健全优先帮扶机制。优先保障和优先服务脱贫人口就业,鼓励各类企业优先吸纳,裁员时优先留用,失业后优先提供转岗服务,无法外出或失业返乡的,优先承接、优先托底安置。
(九)推进精准就业服务。实施“两找一服务”创新工程。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两员一师”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拓宽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渠道,发挥“96885吉人在线”、吉林就业创业网、就业时报、全省就业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作用。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就业服务。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机制,强化“131”服务,建立辖区内企业用工、重大工程项目用工台账,面向重点企业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实现精准高效人岗对接。实施就业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就业专项行动,构建“互联网+”载体,积极搭建线上供需对接平台,开通就业招聘直播和网红带岗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发力。
(十)推进就业政策落实。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政策入企、入乡、入户。强化政策梳理。认真梳理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政策,对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做到应享尽享,消除政策落实空白点。强化政策落地。在政策落实程序手续方面主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帮助和支持,克服程序性障碍和中梗阻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把就业帮扶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全力抓实抓好。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部门党委和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涉及农村就业及就业帮扶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人社、乡村振兴部门要统筹谋划年度就业帮扶工作任务,落实好就业帮扶相关政策,防止脱贫人口因失业返贫。人社部门要主动协调乡村振兴部门,了解掌握重点人群就业监测情况,共同制定就业帮扶预案,出现一人帮扶一人。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五化”要求管理推进。省、市人社和乡村振兴部门将定期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就业帮扶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四)加强工作宣传。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传统媒体以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国家及省出台的农村就业政策措施,教育引导农村劳动力及脱贫人口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就业创业的勇气和信心。培树宣传就业创业致富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要广泛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为农村劳动力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