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什么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9-11-14 信息来源:劳动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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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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